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制度
- 新聞發布時間:2023-04-22 09:35:16
1、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相關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確保在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
2、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3、對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四年復審一次。
5、公司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6、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7、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現場操作人員以及所有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一般每半年開展一次。
8、各下屬機構也可根據需要對本機構內的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9、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的內容應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操作理論知識;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技能;
(4)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緊急避險知識。
10、所有員工應嚴格按要求按時各種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認真聽講和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